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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人事考试网: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3/2/17 16:37:2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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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于6月15-16日举行。2013年惠州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4日9:00-3月29日17:00;缴费时间为2013年3月29日17:00前;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9日9:00-14日17:00

关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3〕10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市2013年度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及缴费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网上交费。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9:00-3月29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须上传本人相片,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33mm×48mm),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

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所在单位初审

考生将打印的《报名发证登记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经办人加具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网上交费

从2012年12月份起,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一律采用网上支付方式(《关于惠州考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支付考务费的通知》),不再采用现场交费。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严格按照报名程序要求操作。

惠州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方式。惠州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3月29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惠州报名点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填表、网上缴费后,将打印的《报名发证登记表》和报名相关材料一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考前无需交市人事考试中心。在有效时间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我市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此表。惠州市报名点考生要妥善保管好准考证(监考员签名),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到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报名表、相片及准考证等相关资料。考生提交的相片为制作合格证书所用,务必与报名时上传的相片一致。

(四)资格复审

成绩公布后,我市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按惠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z.gdkszx.com.cn/)上公布的时间内到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附件1要求的材料办理资格复审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考试方式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成绩不予滚动),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各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四)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手机号码等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须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后果自负。

(三)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6月9日9:00-14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证书发放方式

惠州市报名点考生证书由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hz.gdkszx.com.cn/)通知。

(六)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附件:

1.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1月30日

附件1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3年年底。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条件:

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并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即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二、提交材料要求

1.《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与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略)

附件3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新版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对应一致。

附件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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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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