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度一级
建造师资格考试(不含增项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请参加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不含增项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于2018年4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起,由本人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23号窗口,办理证书领取事宜。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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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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