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1、2012、2013年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办理范围
2011年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下半年)合格尚未办理证书的人员。
2012年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尚未办理证书的人员。
2013年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尚未办理证书的人员。
二、携带材料:
1.报名资格条件适用的毕业证书原件;
2.报名条件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4.《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从“包头市人事人才网(www.btrs.gov.cn)”“下载服务”栏内下载),贴大1寸红底免冠照片,并在姓名位置加盖报名时所在单位公章。
三、受理时间
2013年9月16日至9月27日(不含双休日),如逾期由于个人原因未来办理,其他时间不再受理办证和领证事宜。
四、受理地点
包头市公务员局职称科(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605房间)。
五、发证时间及方式
各类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从自治区办理完毕后,我局立即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发放。个人领取证件须出示身份证,代他人领取须出示委托人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其他有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的事宜请注意随时点击“包头市人事人才网”(www.btrs.gov.cn)上的职称工作通知或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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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公务员局职称科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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