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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2011年广州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4月26日至2011年5月20日

发表时间:2011/5/6 13:18:1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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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穗人考中心函〔2011〕47号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2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gzexam),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缴费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上午9时起至2011年5月20日下午17时截止。自5月20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缴费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缴费确认时间:2011年5月16日至5月20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缴费确认手续办理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邮箱地址:gzexam@163.com)。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到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东南座一楼,联系电话:85597377)提交相关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9月3日
上午 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4日
上午 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员在考前提醒考生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2.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其他

(一)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5〕74号和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资料及考试辅导

请需要考试资料的考生点击此处>>>>    请需要考试辅导的考生点击此处>>>>

附件:

1.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考全科”)考试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 9月2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2011(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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