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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条件

发表时间:2013/6/15 14:54:5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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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2013年10月19、20日,根据《2013年福建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通知》,2013年福建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工作于6月20日-30日展开,2013年福建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

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免试条件

凡符合报考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了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4、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审核截止日之前提供相应免试材料,并经报名点审核方为有效。

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报名参加2013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的人员可采用网络化培训模式,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参加培训,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参加培训考生登陆机构网站进行报名。本站提供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欢迎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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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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