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5年第一次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
全国统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学员: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2015年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考工作的通知》和宁夏消防协会《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第一次全国消防初级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统考方案》的部署安排,我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理论统考将于4月19日(星期日)上午9:30—11:10举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等级:
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二、参考对象:
1、参加宁夏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14年第七期、2015年第一期培训并取得结业证的学员;
2、2014年第一至六期未通过理论统考需参加补考的学员;
三、考试地点:
银川二中北塔校区(银川市兴庆区天平街100号,中山公园北门红绿灯沿天平街向北直行,45路、4路、501路公交车回民二小站下车即到)。具体考场、考号见《准考证》。
四、领取准考证:
请于4月13日至4月18日到宁夏消防协会三楼技术服务部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凭个人身份证。宁夏消防协会地址:北京东路169号,中山公园北门斜对面,宁夏消防总队院内。
五、考试文具:
考试需要钢笔(圆珠笔)、《身份证》和《准考证》。
六、考试要求:
1、学员在8点30分之后凭准考证进入学校,9点20分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
2、全国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3、按照国家二级考试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实施严格考场纪律。采用单人单桌,课桌反向放置,请尽量减少携带物品;手机关机后统一放置于考桌上信封内。
七、报名截止日期:
2015年4月10日之前
联系人:黄涛 联系电话:0951-5057629 北塔校区值班电话:0951-850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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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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