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8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级别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助理
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
100
|
60
|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100
|
60
|
|
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
100
|
60
|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100
|
60
|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100
|
60
|
二、领证须知:
1、考试成绩已全部合格的考生,请于2011年9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地址在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清考试年份、考试名称、考生姓名、报名序号,用于制作合格证书。
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到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补交。
3、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我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证日期,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人员的领证时间将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考试教材预订:
培训机构:
为了让大家在百忙之中及时了解到有关社会工作者考试的信息,本站特推出考试信息免费短信提醒系统,点击查看。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1年9月16日
本周热门:
(责任编辑:xy)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社会工作师
[协议护航-退费班]
1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协议退费
社会工作师
[协议护航-畅学班]
1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协议续学
社会工作师
[丰羽计划-畅学班]
4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协议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