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5年辽宁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条件

发表时间:2015/5/7 15:13:2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5年辽宁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及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等文件规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七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五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三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一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六年。

(二)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二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四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香港、澳门居民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报名时须填写国籍地区信息)。

(四)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15年年底。

编辑推荐:

2015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

2015年价格鉴证师辅导保过套餐

(责任编辑:vstara)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