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印发的新人考函[2012]22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及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12年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二、考试科目
1、根据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和“国人厅发[2006]197号”规定,为便于一、二级计量师考试组织实施,经商中国计量测绘学会,一、二级计量师考试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部署考务工作,统一管理考试信息。
2、凡符合“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3、一级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收费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者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www.xjrsks.com.cn)网站,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
(三)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0日---7月10日。
(四)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本人承担。
(五)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将在24小时内对上传照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下载打印《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六)考生请在开考前一周登陆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留存一份打印的报名表,以便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请携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于2012年6月10日—7月10日(双休日休息)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科(联系人:付鹏飞,联系电话:6229787)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盖章后统一上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后统一由单位人事部门携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于2012年6月10日—7月16日前(双休日休息)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联系地址:市政府机关一号楼905办公室,联系人:魏蒙,联系电话:6239270)。
未经资格初审、复审的人员不能进行报名,否则不予颁证。
五、考试级别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级别分为一级和二级,其中一级专业分为报考2科(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实务)和报考3科。
六、考试时间
2012年9月15日—9月16日(均为北京时间)
9月15日
0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9月16日
0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的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八、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
九、考试培训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注册计量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注册计量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注册计量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注册计量师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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