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定于6月14、15日举行,2014年河北唐山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25日至3月17日17时30分,资格审核时间为2月25日至3月17日,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8-25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8日至11日。 | |||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4〕1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4、15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具体安排如下:
6月14日 09:00-11:30 税法(一)
13:00-15:30 税法(二)
16:30-19:00 财务与会计
6月15日 0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前4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二、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报考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报考2个科目的考生(《税务代理实务》、《税务相关法律》,级别为免3科)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从业年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
(四)报名学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
(五)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应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同时在报名时,必须填写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 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四、考试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现场资料审查和网上交费的方式。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3月17日17时30分。
程序: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3月17日18时前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资料审查
单位人事部门审验报考人员条件后,报名表、相关证件复印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签字盖章汇总,于规定时间统一上报。
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3月1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电话:2827463
(三)报考全科的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或职务证明及聘任证明;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或职务证明及聘任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4、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一份)。
(四)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一式两份,贴一寸一年内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证明及聘任证明或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证明;
4、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证明及聘任证明或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5、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一式两份)。
(五)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六)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须持二代身份证。
(七)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6月8日起至11日,报考人员可登陆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2014年起,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网上缴费起止时间为3月18日至3月25日17时30分,考生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方可完成报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1元。
六、考前培训及考试用书征订
为使考生在有限的备考时间内获得高效率的提升,报名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人员可采用网络培训的方式,给自己通过考试设置一个捷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科目进行培训学习。本站提供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请点击试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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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检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2、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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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是参考2014年唐山注册税务师考务通知做的相关改动,请考生以唐山人才网官方文件公布内容为准,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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