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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递补有关考生参加资格确认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7/31 17:22:2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于递补有关考生参加资格确认的通知(二)

根据有关规定和2015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工作实际情况,下列考生可递补参加资格确认,经资格确认合格的列入拟参加面试人选:

考生姓名考号

张立波0035118303

刘稼桐0035115901

李泽0035112203

张薇0035111802

孙士奇0035111508

赵林森0035116413

何洪亮0035115101

燕奇达0035112814

任仰凯0035113608

潘中天0035113830

段元明0035117105

卢宁0035114807

付强0035114918

徐雷0035120427

李洪瑞0031049921

杨四维0035115923

高理惠0031075230

庄亮0031104725

张凤武0031087924

尹博骁0031098526

何薇0031030801

王金龙0035114618

冯帅0035112305

孔庆庆0035117125

夏鹏飞0031089705

李程飞0035119920

孙大光0035116616

崔正强0035117919

请上述考生务必于2015年8月2日上午9:00到省司法厅干部警务处805室参加资格确认,由于路途遥远等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的,请务必于上述期限前电话联系省司法厅干部警务处说明情况(电话:0451-82297163),否则视为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参加资格确认须携带的材料,请参考本网站已发布的《关于2015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考生资格确认有关事宜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

此外,我们将同时采取电话通知方式告之考生上述情况,凡由于考生提供的电话错误、电话不通、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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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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