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建注发〔2012〕1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7月2日9:00- 7月 27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dg.gdkszx.com.cn)进入我市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交费确认
交费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
我市采取现场刷卡缴交考务费报名确认方式。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2012年7月23日—27日;
地点: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路2号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城校区东门内(即原南城职业中学)。
联系电话:22203889。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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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名称 |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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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估价师 |
10月13日 |
上午 9:00—11:30 |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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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16:30 |
(自备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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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 |
上午 9:00—11:30 |
(自备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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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16:30 |
(开卷、自备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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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经纪人 |
10月13日 |
上午 9: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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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16:30 |
(自备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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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 |
上午 9:00—11:30 |
(自备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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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16:30 |
(自备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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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方式
(一)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该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三)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具备能力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