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1年度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基础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详见附件1,下同)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详见附件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1年9月17日 8: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基 础 考 试 (上)
14:00-17:00 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基 础 考 试 (下)
2011年9月18日 8:00-11:00 专业案例考试(上)
14:00-17:00 专业案例考试(下)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17日-7月1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6月29日-7月2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上海市梅陇路138号)
报名点代码:2802
联系电话:64252761、64253575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通过基础考试拟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另须带好基础考试成绩单(自行下载打印)。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本市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携带报名表、原基础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到现场确认点直接办理确认手续。
在外省市通过基础考试并拟报考专业考试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时另须持当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开具的成绩证明,否则基础考试成绩无效。
(四)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人员应于2011年9月2日-9月8日在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进入“网上报名”后即可查询。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基础考试二科,每科70元,专业考试四科,每科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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