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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09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1 22:12:0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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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政办发〔2010〕30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省级有关厅、局,宁波市发改委:
根据《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经审核,黄铁雄等1998名造价工程师符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延续注册(延续注册合格的造价工程师请于2月5前交一张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到原申报机构)。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浙江省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名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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