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海南省就业局:2015年下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笔译)考试考务通知

发表时间:2015/8/24 13:57:4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琼人发〔2015〕9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5号)精神,现将2015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相关事宜请与海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联系,联系人:刘佳(电话:65883218)。

二、考试级别、语种设置

我省2015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设两个级别(二级、三级),考试语种为英语。

三、考试时间与科目

2015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共设2个科目,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考试时间如下:

11月8日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

下午 14:00-17:00 二、三级笔译实务(英)

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 “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英汉、汉英词典各一本。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本通知附件1规定的206所高校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2》。

五、报名时间、办法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9月7日

㈡报名方法: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

1.报考二级免一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考生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界面中国人事考试网站(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打印个人信息表。考生持个人信息表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省人力资源市场,电话65375001)二楼考试处柜台报名,经现场确认后,通过银联网上缴费。

2.报考二级(全科)、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考生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界面中国人事考试网站(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通过银联网上缴费。

六、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视为违纪违规

(一)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或者在试卷(答题卡、纸)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以及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四)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五)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六)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七)将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带进考场,未按考场要求放置物品的,利用其他技术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八)违反《考场规则》和人社部第12号令其他规定的。

七、考试大纲、培训教材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项由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负责。电话:(010)68995947 (010)68328249

八、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

2015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海南考点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2015年11月1日~11月6日登录报名界面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九、考试收费

根据琼价费管〔2014〕525号文件规定,二级翻译按140元/人/科、三级翻译按125元/人/科收取。

十、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及办证时间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通告时间为准。

十一、网站资料查询

为方便考生了解报名情况,考生可以访问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查询海南省相关的报考文件。

附件:

1.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206所)

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附件3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

单 位 名 单(206所)

序号
院校名称
序号
院校名称
序号
院校名称
1
安徽大学
22
河海大学
43
中国地质大学
2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3
南京农业大学
44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3
合肥工业大学
24
南京师范大学
45
厦门大学
4
安徽师范大学
25
徐州师范大学
46
福州大学
5
北京大学
26
扬州大学
47
福建师范大学
6
北京交通大学
27
南昌大学
48
兰州大学
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8
江西师范大学
49
西北师范大学
8
北京理工大学
29
辽宁大学
50
中山大学
9
北京科技大学
30
大连理工大学
51
暨南大学
10
北京邮电大学
31
东北大学
52
华南理工大学
11
北京林业大学
32
大连海事大学
53
华南师范大学
12
北京师范大学
33
辽宁师范大学
54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13
首都师范大学
34
沈阳师范大学
55
广西大学
14
北京外国语大学
35
大连外国语学院
56
广西师范大学
15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36
内蒙古大学
57
广西民族大学
16
北京语言大学
37
内蒙古师范大学
58
贵州大学
17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38
宁夏大学
59
贵州师范大学
18
外交学院
39
山东大学
60
海南大学
19
国际关系学院
40
中国海洋大学
61
河北大学
20
华北电力大学
41
中国矿业大学
62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2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42
中国石油大学
63
河北联合大学
64
河北师范大学
89
上海海事大学
114
吉林大学
65
燕山大学
90
东华大学
115
华东师范大学
66
郑州大学
91
河南科技大学
116
上海师范大学
67
山东科技大学
92
河南大学
117
上海外国语大学
68
南京理工大学
93
河南师范大学
118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69
青岛科技大学
94
信阳师范学院
119
上海大学
70
济南大学
95
黑龙江大学
120
四川大学
71
山东师范大学
96
哈尔滨工业大学
121
西南交通大学
72
曲阜师范大学
97
哈尔滨理工大学
122
电子科技大学
73
聊城大学
98
哈尔滨工程大学
123
西南石油大学
74
鲁东大学
99
东北林业大学
124
成都理工大学
75
青岛大学
100
哈尔滨师范大学
125
西南科技大学
76
烟台大学
101
武汉大学
126
西华大学
77
山东财政学院
102
华中科技大学
127
四川师范大学
78
山西大学
103
东南大学
128
西南财经大学
79
太原理工大学
104
武汉理工大学
129
南开大学
80
山西师范大学
105
华中师范大学
130
天津大学
81
西北大学
106
湖北大学
131
天津理工大学
82
西安交通大学
10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32
天津师范大学
83
西北工业大学
108
中南民族大学
133
陕西师范大学
84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09
湖南大学
134
西安外国语大学
85
复旦大学
110
中南大学
135
新疆大学
86
同济大学
111
湖南科技大学
136
新疆师范大学
87
上海交通大学
112
长沙理工大学
137
云南大学
88
上海理工大学
113
湖南师范大学
138
云南师范大学
139
云南民族大学
162
大连海洋大学
185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140
浙江大学
163
东北财经大学
186
山东建筑大学
141
浙江师范大学
164
东北电力大学
187
陕西科技大学
142
三峡大学
165
广东工业大学
188
上海中医药大学
143
湘潭大学
166
广西科技大学
189
沈阳建筑大学
144
浙江工商大学
167
贵州财经学院
190
沈阳理工大学
145
宁波大学
168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19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146
重庆大学
169
国际关系学院
192
武汉工程大学
147
西南大学
170
河北传媒学院
193
武汉科技大学
148
重庆师范大学
171
河北工业大学
194
西安理工大学
149
四川外语学院
172
河北科技大学
195
西安石油大学
150
西南政法大学
173
河南农业大学
196
西北政法大学
151
天津外国语大学
174
河南中医大学
197
西南民族大学
152
天津财经大学
175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198
云南农业大学
153
延边大学
176
华东交通大学
199
浙江理工大学
154
东北师范大学
177
华东理工大学
200
中国传媒大学
155
北华大学
178
华东政法大学
201
中国民航大学
156
吉林师范大学
179
华南农业大学
202
中国人民大学
157
南京大学
180
华中农业大学
203
中国政法大学
158
苏州大学
181
空军工程大学
204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159
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
182
昆明理工大学
205
重庆医科大学
160
北京工商大学
183
牡丹江师范大学
206
重庆邮电大学
161
长春师范大学
184
南京林业大学

附件4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姓 名
性 别
所在学校
身份证号
学 号
在 读 证 明
兹证明:学生     自    年   月至今就读于我校     学院   系翻译硕士专业(MTI)学习。如成绩合格将于   年  月取得学位证书。
学院盖章       学校教务处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此证明,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编辑推荐:

2015年翻译资格考试辅导课程

2015年翻译资格考试教材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