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5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日、21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0日 0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1日 0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以上科目的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时可携带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和原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6、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7、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8、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9、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人员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试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的方式。
(一)网上预报名
时间:2012年7月12日至8月3日
程序:报考人员须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ebpta.com.cn);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8月3日前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
单位人事部门审验报考人员条件后,报名材料签字盖章汇总,于规定时间统一上报。
时间:2012年7月12日至8月3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电话:2827463
(三)报考全科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资格证书;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四)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 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一式两份,贴一寸一年内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律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明;
4、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律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明复印件(各两份,每张免试表后附一份);
5、相关工作年限证明(两份)。
(五)上述所有复印件及证明均须单位审查人签字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六)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七)考试前两周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收费
根据发改价格〔2004〕1108号、发改价格〔2012〕328号、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8元。
六、其它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在线订购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组织的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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