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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领取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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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计师事务所:

因使用年限已满需换发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已制作完成,按财政部的要求,旧证应统一回收上缴,因此,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将旧证回收后到省注协综合管理部换领新证,旧证遗失的应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将报纸原件及补证报告一并报省注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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