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2〕36号)精神,2012年度继续在全国范围推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为保证我省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适用范围、组织领导,以及考试报名条件、科目、考点设置等要求按原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2005年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发〔2005〕100号)有关精神执行。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6月30日。
(二)实行网上报名。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不再进行手工报名。网上报名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1.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kzp.mof.gov.cn),并按规定的报名流程、要求录入报名信息和上传相片,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然后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资格正式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肇庆市信安路92区一楼会计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2.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2年6月25日至7月5日(工作时间)。
3.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到2012年8月31日。
三、报名收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函》(粤价函〔2006〕629号)精神,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按100元/人的标准收取考务费,不得收取其他考试报名费。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五、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考试情况研究是否另行划定省的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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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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