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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2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二、我省陈颖聪等219人(具体名单附后)成绩合格,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下载: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2月1日
点击查看:201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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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