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黑龙江:2008年会计职称2月24至4月10日领取合格证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于发放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局考试中心(职称科),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由于证书改版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一)在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携带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1张2寸照片和证书工本费(中级考试合格人员另带上岗证、毕业证)到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8号窗口办理。

(二)在各市(地)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由各地人事局负责发证同志携带证书工本费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按照省人事厅下发的合格人员名单在发证时间内发给考试合格人员。

(三)按照国家财政部会计考办要求,在发证的同时发放《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并在该表“发证机关”一栏打印证书号码:********(按证书第1页编号打印),验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印;在“资格证书编号”一栏下方打印(管理号)后,发给考试合格人员并存入人事档案。

(四)证书的打印方法:

1.证书中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按考试合格人员报名信息提取打印,管理号按《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中的资格证书编号打印。

2.证书中的批准日期:中级为2008年9月7日;初级为2008年9月6日。签发日期:2008年12月6日。

3.证书按上述要求打印后粘贴考试合格人员的照片(二寸免冠),验发证机关钢印,在签发单位盖章处验发证机关水印。

(五)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

二、发证时间2009年2月24日至2009年4月10日每天上午,节假日除外。

地 址: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哈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中心一楼)

网 址:www.rsks.gov.cn

三、发证要求

1.要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会计考办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解答》第11条:“对考试合格人员,将依据报名条件的相关条款,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规定。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不予颁发合格证书”的要求办理,如果有考试合格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经确认后不予颁发合格证书,各地将该考试合格人员的合格证书和不发原因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2.证书和《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用计算机打印,在打印、发放过程中,一定要认真细致,避免发错,认真做好发证登记。

3.各地要认真组织好证书发放工作,严格发放程序。发证时对考试合格人员不能附加任何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此项工作。

四、考试用书

会计职称考试用书可以在会计职称网上订购,点此直接订购>>

五、推荐培训

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隶属于中大网校(全国十佳网络教育机构+全国十佳企业培训机构),为满足广大学员的需求,将提供网络形式的远程培训,点此直接报名>>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00九年二月十六日

编辑推荐:

2008年会计职称考试各地报名汇总

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培训辅导方案

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于5月16、17日举行

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大网校(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

与其它学员进行交流:中大网校(中国考试论坛)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尊享班-协议退费]

        9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2980

        了解课程

        677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特训班]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2080

        了解课程

        549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通关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

        980

        了解课程

        372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