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2009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
闽建注[2010]1号
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2009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已于2009年10月30日结束收件,目前尚有部分同志错过申报时间未申报延续注册。经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部门沟通,拟补充申报一批延续注册。注册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09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闽建注[2009]24号)的规定执行。请你们务必于2010年1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附件:闽建注[2009]24号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