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7日,2015年淮安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布,2015年淮安经济师考试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20日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7月21日至7月22日
经济师缴费时间:新考生7月21至7月27日进行网上交费;老考生7月3日至7月27日进行网上交费。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30日~11月5日
关于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7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计划与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11月7日(星期六)一天,初、中级考试分设两个半天,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 11月7日 | 上午 |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 下午 |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考试原则上在市区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详见附件2。
(二)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开考前,应试人员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如未按要求填涂试卷代码,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三、经济师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四、经济师报名组织
(一)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我省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3日~20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7日。
(二)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淮安市报考人员应于7月21日至7月22日期间(上午9:00—11:45,下午14:30—17:30)将材料送至淮安市清河区大治路22号(市创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审核,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网上支付时间。新考生:7月21至7月27日进行网上交费;老考生:7月3日至7月27日进行网上交费。(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联系电话:12333、83342208。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根据报考条件的工作年限要求填写清楚“该同志从事经济工作满年限”的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意见”一栏不可以空白,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包括函授、网络教育、成人自考、夜大、电大等,须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或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请点击学信网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零散查询”进行操作;中专学历须同时提供人事档案内的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限中级)。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 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仅包含2014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四)10月30日~11月5日,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经济师考试用书征订
(一)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调整。
1.考试大纲采用互联网形式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形式有2种:一是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将提供考试大纲的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报考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将以网页形式发布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2.考试用书和辅导用书仍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内容做了较大幅度的修订,种类不变。请各地在组织征订时通知到每一位报考人员。
(二)为方便报考人员订购考试用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增加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订购功能。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是否订购,如需订购将自动进入到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报考人员可按提示选择订购,以便尽早得到正版考试用书,并享受正版图书增值服务。
(三)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唯一售书网站。为防范钓鱼网站,各地要提醒报考人员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登陆:一是直接输入英文网址(http://rsks.class.com.cn)登陆;二是在网上报名时利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链接网址登陆;三是通过本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提供的链接网址登陆。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售书咨询电话:4006066494;(010)64962347。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 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窗口领取,逾期不补。地址: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E区22号窗口(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联系电话:83888293。
附件: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业务工作证明
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代码
附件1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业务工作证明
我单位 同志从事经济相关工作已满 (大写)年,同意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代码
| 专 业 | 代 码 |
| 工商管理 | 01 |
| 农业经济 | 02 |
| 商业经济 | 03 |
| 财政税收 | 07 |
| 金 融 | 09 |
| 保 险 | 10 |
| 运输水路 | 11 |
| 运输公路 | 12 |
| 运输铁路 | 13 |
| 运输民航 | 14 |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 邮电经济 | 16 |
| 房地产经济 | 17 |
| 旅游经济 | 19 |
| 建筑经济 | 21 |
注:以上信息是参考2015年淮安经济师考务通知做的相关改动,请考生以淮安人事考试网官方文件公布内容为准,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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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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