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人考发[2007]23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37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日、21日举行,考点设在各市。各市要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建议考生参加中国造价师考试网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二、考试报名工作从2007年5月份开始。各市要严格按照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中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做好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考生报考时要填写报名表(附件2,除正常填表贴照片外,还需在报名表右上角贴一张同版备用照片),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还应填写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3)。相关免试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市于2007年6月29日前将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的部分科目免试表及相关免试材料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进行复审,7月27日前反馈复审结果。于8月10日前整理试卷预订单(附件4)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
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四、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仍为4个。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五、“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时,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六、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7元)。
七、考试使用2006年新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以下简称“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考试教材有关事项请与中国注册造价师考试网联系。
八、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各市请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有关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与建设部标准定额司(010-58933231)联系。
附件:
1、2007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 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 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4、2007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七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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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 |
下发考前规则模板,各市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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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前 |
将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的免试表及免试材料复印件(不包括免试人员报名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进行复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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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前 |
反馈复审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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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前 |
各市向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报试卷预订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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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各市安排考场,发放准考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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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中旬 |
各市按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试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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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20日 |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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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 |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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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下旬 |
各市按指定时间和地点送交试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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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身份证号 |
考试类别 |
造价工程师 |
照
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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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报考级别 |
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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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取得专业职务时间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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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本专业最高学历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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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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