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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人事考试网: 2012年药学专业初、中级资格考务通知

发表时间:2012/7/12 10:07:1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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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关于2012年度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2〕4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报等级和专业

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考试,各有药学、中药学和制药三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制药)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

二、报考条件

凡在我省药品研制、检验、生产、经营、监督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一)报考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报考级别为“考三科”):

1.取得药学(中药学,下同)或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中专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二)报考药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报考级别为“考三科”):

1.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具有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8年;

2.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具有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具有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2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学历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有关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二科”)

取得广东省驻店药师资格之后,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4年,可以参加初级资格考试,同专业可免考专业知识,不同专业不能免考专业知识。即药学专业驻店药师报考初级药学专业技术资格,可免考药学专业知识;药学专业驻店药师报考初级中药专业技术资格,不能免考中药学专业知识。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科目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1111

8:3010:00

药事管理与法规(初、中级)

10:4512:15

药学(中药学、制药)专业知识(初、中级)

14:3016:30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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