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关于2009年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通知
2009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已到,请通过人员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原件)和物品到市人事局219房间领取。特别提醒:每日上午办证!
1、准考证;
2、毕业证;
3、继续教育证;
4、2张照片(一寸一张,两寸一张)
领取证书正在办理中,请考生速来办理。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准考证是领取证书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需要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与市人事局培训中心(217房间)联系。电话:2827109
盘锦市人事局
2010年5月25日
更多二级建造师信息,请关注二级建造师考试网>>
(责任编辑:)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二级建造师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二级建造师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二级建造师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