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有关医药机构,驻北海各部队医疗机构: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99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4号)安排,为保证北海考点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参加临床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3.参加药学、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二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15年毕业生并从业者可报考)。
4.参加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二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士)资格担任初级(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报考护理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士)资格担任初级(药、护、技)士职务满2年。报考护理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注:3+2学历,大专毕业不满2年,不能报考);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15年毕业并从业者可报考);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5.参加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的人员,除具备一、二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师)资格后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师)资格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初级(师)资格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并取得初级(师)资格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中级资格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5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必须提供《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和《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属于自治区、市、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不含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卫生所等),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附件2)。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证明。转岗到医学岗位的,除具有准入资格外,其执业范围还须符合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的有关规定。
(五)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缴费方式
(一)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各考生于2016年1月15日—2月3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 .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持申报表及相关证件、材料于2016年1月18—2月4日到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进行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由于现场确认时间与高级职称考试现场确认、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有冲突,且报考人数较多,请各县区、各单位充分安排本单位考生的工作时间,并按照《北海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附件4)安排考生到现场确认。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如2014和2015、2015和2016、2016和2017,依次类推)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的考试并成绩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三)自2016年起,广西考区采用网上收缴考生考试费。请各考生在现场确认后要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的起止时间为1月18日—2月6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
2016年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4、206、376);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15、391);核医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77);超声波医学技术(专业代码378);心电学技术(专业代码为387)等73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方法
(一)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4、15、21、22日 | 0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二)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备注 | |
基础知识 | 5月14日 | 09:00—11:00 | 各科均为客观题。考生可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其他与考试相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座位。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15日 | 09:00—11:0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四、军队考生报名方式和时间
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及报名数据交接: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报名数据由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于2月22—29日期间,到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并现场缴交考试费。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需申报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审核材料人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
(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护士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301—365专业的人员需提供)。
(七)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301—365专业的人员需提供)。
(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301—365专业的人员需提供)。
(九)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301—365专业的人员需提供)。
(十)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专业的,需提供在现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
六、准考证打印
自2016年4月2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2日。
七、成绩管理
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 com.cn)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自行保管,卫计部门不再发放成绩单至考生个人。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
3.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4.北海考点卫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考试方式 |
101 | 药学 | 纸笔 |
102 | 人机对话 | |
103 | 口腔医学技术 | 纸笔 |
104 | 放射医学技术 | 人机对话 |
105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纸笔 |
106 | 病理学技术 | 纸笔 |
107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纸笔 |
108 | 营养 | 纸笔 |
109 | 理化检验技术 | 纸笔 |
110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纸笔 |
111 | 病案信息技术 | 纸笔 |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考试方式 |
201 | 药学 | 纸笔 |
202 | 中药学 | 人机对话 |
203 | 护理学 | 纸笔 |
204 | 中医护理学 | 人机对话 |
205 | 口腔医学技术 | 纸笔 |
206 | 放射医学技术 | 人机对话 |
207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纸笔 |
208 | 病理学技术 | 纸笔 |
209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纸笔 |
210 | 营养 | 纸笔 |
211 | 理化检验技术 | 纸笔 |
212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纸笔 |
213 | 病案信息技术 | 纸笔 |
214 | 输血技术 | 纸笔 |
215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人机对话 |
216 | 心理治疗 | 纸笔 |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考试方式 |
301 | 全科医学 | 人机对话 |
302 | 全科医学(中医类) | 人机对话 |
303 | 人机对话 | |
304 | 心血管内科学 | 人机对话 |
305 | 呼吸内科学 | 人机对话 |
306 | 消化内科学 | 人机对话 |
307 | 肾内科学 | 人机对话 |
308 | 神经内科学 | 人机对话 |
309 | 内分泌学 | 人机对话 |
310 | 血液病学 | 人机对话 |
311 | 结核病学 | 人机对话 |
312 | 传染病学 | 人机对话 |
313 |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 人机对话 |
314 | 职业病学 | 人机对话 |
315 | 中医内科学 | 人机对话 |
316 | 中西医结合内科 | 人机对话 |
317 | 普通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18 | 骨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19 | 胸心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20 | 神经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21 | 泌尿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22 | 小儿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23 | 烧伤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24 | 整形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25 | 中医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26 |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27 | 中医肛肠科学 | 人机对话 |
328 | 中医骨伤学 | 人机对话 |
329 |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 | 人机对话 |
330 | 人机对话 | |
331 | 中医妇科学 | 人机对话 |
332 | 人机对话 | |
333 | 中医儿科学 | 人机对话 |
334 | 眼科学 | 人机对话 |
335 | 中医眼科学 | 人机对话 |
336 | 耳鼻咽喉科学 | 人机对话 |
337 | 中医耳鼻喉科学 | 人机对话 |
338 | 皮肤与性病学 | 人机对话 |
339 |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 人机对话 |
340 | 精神病学 | 人机对话 |
341 | 肿瘤内科学 | 人机对话 |
342 | 肿瘤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43 | 肿瘤放射治疗学 | 人机对话 |
344 | 放射医学 | 人机对话 |
345 | 核医学 | 人机对话 |
346 | 超声波医学 | 人机对话 |
347 | 麻醉学 | 人机对话 |
348 | 康复医学 | 人机对话 |
349 | 推拿(按摩)学 | 人机对话 |
350 | 中医针灸学 | 人机对话 |
351 | 病理学 | 人机对话 |
352 | 临床医学检验学 | 人机对话 |
353 | 口腔医学 | 人机对话 |
354 | 口腔内科学 | 人机对话 |
355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56 | 口腔修复学 | 人机对话 |
357 | 口腔正畸学 | 人机对话 |
358 | 疼痛学 | 人机对话 |
359 | 重症医学 | 人机对话 |
360 | 计划生育 | 人机对话 |
361 | 疾病控制 | 纸笔 |
362 | 公共卫生 | 纸笔 |
363 | 职业卫生 | 纸笔 |
364 | 妇幼保健 | 纸笔 |
365 | 健康教育 | 纸笔 |
366 | 药学 | 纸笔 |
367 | 中药学 | 人机对话 |
368 | 护理学 | 纸笔 |
369 | 内科护理 | 纸笔 |
370 | 外科护理 | 纸笔 |
371 | 妇产科护理 | 纸笔 |
372 | 儿科护理 | 纸笔 |
373 | 社区护理 | 纸笔 |
374 | 中医护理 | 人机对话 |
375 | 口腔医学技术 | 纸笔 |
376 | 放射医学技术 | 人机对话 |
377 | 核医学技术 | 人机对话 |
378 | 超声波医学技术 | 人机对话 |
379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纸笔 |
380 | 病理学技术 | 纸笔 |
381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纸笔 |
382 | 营养 | 纸笔 |
383 | 理化检验技术 | 纸笔 |
384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纸笔 |
385 | 消毒技术 | 纸笔 |
386 | 心理治疗 | 纸笔 |
387 | 心电学技术 | 人机对话 |
388 |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 纸笔 |
389 | 病案信息技术 | 纸笔 |
390 | 输血技术 | 纸笔 |
391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人机对话 |
附件2
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
单位: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文化程度 |
| 专业技术职称 |
| 政治面貌 |
| |
基层服务起止时间 | 服务地点 | |||||
|
| |||||
自 我 鉴 定 |
签名: 年 月 日 | |||||
受 援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派出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网报号: 用 户 名:
条形码
验证码: 确认考点:
本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日期 |
| 照 片 | |||||||||
证件类型 |
| 民 族 |
| |||||||||||||
证件编号 |
| 联系方式 |
| |||||||||||||
报考 | 档案号(上一年度考生必填此项) |
| ||||||||||||||
上一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
| 报考 科目 | 基础知识 |
| ||||||||||||
报考级别 |
| 专业代码 |
| 相关专业知识 |
| |||||||||||
报考专业 |
| 专业知识 |
| |||||||||||||
现有技术资格 |
| 专业实践能力 |
| |||||||||||||
现有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
| 执业类别 |
| |||||||||||||
教育 | 最高学历 |
| 学 位 |
| ||||||||||||
毕业时间 |
| 学 制 |
| |||||||||||||
毕业学校 |
| 学校备注 |
| |||||||||||||
毕业专业 |
| 毕业专业备注 |
| |||||||||||||
工作 | 单位名称 |
| 单位所属 |
| ||||||||||||
单位性质 |
| 从事本专业年限 |
| |||||||||||||
申报人员签名 |
| |||||||||||||||
现场审核人员签名 |
| |||||||||||||||
审查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 |||||||||||||
备注: | ① 上一年度考试未通过者在报考时须使用上一年度的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② 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③ 专业代码为102、104、202、204、206、215、301—360、367、374、376、377、378、387、391的专业,各科目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④ 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4
北海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确认时间安排 | 确认单位 |
2016年1月18-22日 | 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民营医药单位 |
2016年1月25-27日 | 三区医药单位 |
2016年1月28-29日 | 其他医药单位 |
2016年2月1-4日 | 合浦县医药单位 |
2016年2月22-29日 | 军队考生数据导入 |
备注:原则上按上述时间进行分区确认,如有特殊情况,于1月18日——2月4日中的任何一个工作日都可前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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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