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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事考试网:山东省领取2011年上半年二级、三级翻译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12/20 14:23:5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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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1年上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1年上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笔译、口译)已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我省,现将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请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处统一派人前来领取,不对考生个人发放。在校学生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学校统一组织领取。

二、资格审查

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处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本部门(单位)考生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审查结果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三、所需材料

请携带所在部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领取证书人员身份证原件、通过人员身份证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与准考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同一底版两寸照片一张、通过人员名单。

四、领取时间、地点

证书领取时间:12月19日——1月13日(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00

周二、周四 下午:13:30——16:00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号山东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二楼232房间。

电话:0531—88597889。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部门(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注: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由于个别考生可能误填主管部门或单位,请各部门(单位)人事处认真查找本部门(单位)合格人员,以防遗漏。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1:介绍信(模版)

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附件3:《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填写说明

附件4:关于领取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常见问题的解答

附件5:二级笔译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6:二级口译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7:三级笔译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8:三级口译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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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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