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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卫计会:做好2015-2017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4/26 14:09:2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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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7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对医师定期考核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我委将启动2015-2017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周期及对象

本周期起止时间为2015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

考核对象为2017年8月1日前已注册满两年,但未参加上一周期医师定期考核的医师。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新进的执业医师自进入该机构执业起,已满一年以上的,应参加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

二、时间安排

省卫计委已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开通本轮考核周期,启动业务水平测试。请各卫计局、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和考核机构应于今年8月启动本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12月31日前务必完成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登记。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

考核程序和方式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其中,一般程序考核人员的业务水平测评,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试题由考核机构自主命题。

四、合格证明

各卫计局、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应于2018年2月底前将辖区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总结(含组织机构、参加人员、业务水平考试、合格线划定等情况)和《防伪贴标申领书》报送市卫计委医政科,便于集中向上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领医师定期考核“合格”防伪标贴。

在医师定期考核“合格”防伪贴标未申领到位前,各考核机构可根据医师申请,通过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查询并下载打印《医师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经相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后生效。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卫计局、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应向新增的医疗机构发放帐号并指导其做好医疗机构和医师信息登记。医疗机构需申请成为考核机构的,应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确认后,方可作为医师定期考核机构。

(二)各卫计局、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和考核机构应及时通知辖区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医师加强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用户名及密码的安全管理,尽快修改系统初始密码或设置较简单的密码,不要向无关人员泄露相关账号密码信息。初始密码仅供首次登录使用,未及时修改初始密码的用户将无法正常登录系统。

(三)各考核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当年需参加考核的人员名单,并确定考核人员适用的考核程序,按规定做好相应的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工作。

(四)根据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设置权限,管理系统中存在上一周期医师定期考核未完成人员的,将影响到下一周期定期考核开展,请各卫计局、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对此部分报名了但逾期未参加考核的考人员按要求进行取消考核处理并加强对辖区内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的监督指导,重点落实对民营医院、门诊部、诊所执业医师的定期考核,并对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我委将对考核工作的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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