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房产管理局(中心),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41号)、以及原河南省人事厅、原河南省建设厅《关于2002年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建住[2002]16号)、《关于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人职[2002]3号)的规定,现将有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一) 房地产估价师:
2011年10月15日
上午9:00一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2:00一4: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2011年 10月16日
上午9:00一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2:00一4: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二)房地产经纪人:
2011年10月15日
上午 9:00一11
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2011年6 月27 日—7 月22日(法定假日除外)全省统一报名。过期不再办理。
7月29日前,各省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将报名表、信息盘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同时交纳考务费。8月9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将报名表、信息盘交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交纳考务费。
10月初核发准考证。具体领取地点及时间通过河南估价经纪网(www.hnreb.org.cn)查询。
: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2:00一4:30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2011年 10月16日
上午 9:00一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下午2:00一4: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注意事项(一)各地要加强对考试的宣传,充分认识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在活跃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方面的作用,采取适当的形式,将有关考试事宜向社会公布。
(二)各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的要求,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考试管理机构不得接受报名。
(三)考生、报考单位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考生提交信息并通过审查后将不能再进行修改。
(四)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参加滚动考试的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五)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六)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采取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此科目考试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七)报名汇总时,将房地产估价师新考生、房地产估价师老考生、房地产经纪人全部科目新考生、房地产经纪人全部科目老考生和房地产经纪人部分科目考生五类分别汇总。
(八)报名申请表、资格考试数据库格式及说明可通过河南估价经纪网(www.hnreb.org.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 )下载。
(九)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应携带钢笔、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电子词典、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草稿纸另行发放,考后收回。
(十)报名、考试所填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姓名相同;不得写繁体字、异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
(十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业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十三)全省考生可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1、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2011年度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3、数据库格式和说明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相关推荐:
2011房产经纪人考试教材推荐 点击查看
推荐辅导机构
为了使得各位考生在百忙中不会错过2011房产经纪人考试报名时间辅导教材等信息,特地推出免费短信提醒系统 详情点击查看>>>>>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