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1月24日消息:已经将“一级建造师”去掉

以下是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1月23日消息:
关于领取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按照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实行考后审核考生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考生在领取合格证书时须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时间及地点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于2018年1月31日(每周三、四)开始发放,领取地点: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二、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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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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