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教师资格认定政策改革
北京市教委日前调整教师资格认定政策。非师范专业学生参加认定,以往的免试规定不再适用,必须参加北京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目统考。
根据市教委的规定,从2011年起,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市教委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实行统一考试后,原相关免试的规定不再执行。据了解,考生取得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是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之前必须完成的工作。考生在北京地区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如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需提前获得教育学、查看2012年教师资格考试网络辅导方案 保过班六折优惠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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