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延边州地区考试流程(下半年)
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
延边州地区考试流程
各申请鉴定单位、申请鉴定人: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19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为做好2016年职业技能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开展心理咨询师等7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开展公共营养师等12个职业的全省统一鉴定,详见附件1。
二、鉴定时间
2016年职业技能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时间:上半年为5月21、22日,下半年为11月19、20日,详见附件2。
三、报名要求
(一) 报名时间
上半年报名日期为3月21日至4月8日,下半年报名日期为9月8日至10月7日。
(二)报名材料:
1、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六个月内)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5张及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4、申报条件中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还需提交考生所在单位 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5、申报条件中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下一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报名流程
1、考生(含补考)需按要求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生登记表》(附件3),不得更改登记表格式,报名时需提供纸质版2份,并上传电子版1份至预审邮箱。
2、考生(含补考)需按要求带齐考生登记表、报名材料和报名费用(附件4)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3、补考考生需到报名地点填报《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补考人员名册》,并提供前一次考试成绩。前一次考试已提供过工作证明的,不需要再次提供。
(三)注意事项
1、院校鉴定机构仅限受理本校学生报名,行业企业鉴定机构仅限受理本行业企业职工报名。
2、报考职业技能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人员,需提交毕业证(在校学生提交学生证)原件或能证明其文化程度的其他材料,需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还需提交职称证原件。
3、根据国发[2016]35号文件要求,从今年起停止对营销师、采购员、物业管理员、网络编辑员、插花员、照相器材维修工、装饰美工等7个职业的报名和考试鉴定活动,停止发放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地点:延吉市建工街500号延边州人社局7楼712号
报名咨询电话:0433-2879036 /2879037
报名材料预审邮箱:ybzzjzx@126.com
延边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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