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上海市2015年9月通过任职资格检查注册会计师名单的通知
内容文号:沪会协〔2015〕60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的通知》(沪会协〔2015〕1号)有关规定,本市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兰支清等3位注册会计师名单尚未公告,近期该3人已办妥有关手续,符合任职资格检查条件,按规定准予通过检查。现将其名单公告如下。
注册会计师必须持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方可执行其法定业务。社会公众如发现下列专职注册会计师有执业违法违规行为,可向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举报,举报电话:64228466。
特此通知。
附:上海市2015年9月通过任职资格检查注册会计师名单
上海华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人)
兰支清
上海璧之信会计师事务所(1人)
孙婕
协会代管(1人)
以下人员须办理完转所手续方可执业,协会代管期限为12个月。
杨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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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