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3月7日至2012年3月20日(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政府人社(职改)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3月19日至 3月20日)。
2012年3月26日前各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汇总后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3月29日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全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汇总后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主管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考生,经单位同意,由所在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打印填写《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到同级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通过审核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后,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打印填写《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房间)进行资格审查。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全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带已通过审核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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