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4/14 16:00:00 来源: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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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拟录取MBA考生:
经初试和复试合格,我校2011年秋工商管理硕士(MBA)拟录取名单已确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须由委托单位或自筹提供培养经费。
2.委托培养的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我校不调取本人人事档案,人事档案由委托单位负责保管,但需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及考生先行盖章签字,我校最后盖章)。
3.自筹经费的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我校须调取本人人事档案。请考生持我校《调档函》(人事调档函我校将于4月22日左右寄出)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催促速寄您的人事档案,务必在4月28日前寄送到我处),同时需签订《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一式两份(考生先行签字,我校最后盖章)。
4.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交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由本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公章后密封邮寄至我校MBA中心招生办公室。
5.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或委托培养协议书须在5月9日前完成(以当地邮戳为准)。材料请务必用EMS邮寄(非快递公司)至或直接送至MBA中心招生办公室,逾期将视自动放弃处理,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注意:鉴于自筹经费需要调取学生档案,以后还要面临再就业问题,在学员毕业时增添许多的流程,建议广大学员尽量选取委培的培养方式。
邮寄地址:南京市铁路北街128号南京财经大学MBA中心,(邮编:210003)
联系电话:83494949 ;13921431430
联系人:王老师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