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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2012年护士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发表时间:2012/2/22 9:09:4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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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西护士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012年护士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19日,,2012年江苏护士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2年1月30日至2012年2月12日,大家可随时关注中国护士资格考试动态栏目,考试报名开始后本站会在第一时间调整。 

报名条件:

一、按照《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等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已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未取得护理专业初级(士)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按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报名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通过后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方可按照有关规定聘用上岗。

三、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护理工作满一年后,用人单位可聘任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职务。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四、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关于〈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人发〔2001〕164号)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用年限,即取得本科、硕士学历从事护理工作满一年,由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聘任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所在单位须统一填写《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护士执业资格人员聘任护师资格审核表》(附后),作为报考主管护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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