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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人事考试中心:2012年宁夏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2/6/18 18:00:4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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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劳动保障)局,宁东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1号),现将我区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8日
上午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13:00—15:30     法学基础知识
下午16:30—19:0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9日
上午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三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部分科目免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师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免一科)条件

对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只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办法

2012年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7月13日

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x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我区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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