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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事考试局:2012广东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标准

发表时间:2012/11/30 11:15:5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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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室厅

关于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财政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注册资产

评估师

资产评估

100

60

经济法

财务会计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1月25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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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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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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