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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关于领取2007年《报关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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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于2008年1月15日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05〕135号)的有关规定,为方便深圳关区考生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成绩合格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打印方法见附件。)
2.准考证主证;
3.  与准考证主证同底小2寸蓝底相片1张
4.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5.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6.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办理时间:
集中办理时间:2008年 1月15日-1月18日  
 2月25日-2月29日
 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逾期6个月不办理者,取消资格。
受理部门:深圳海关教育处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1087号海关大楼9层920教室(深圳火车站西出站口对面) 
联系电话:84398913 
附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打印、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2.《授权委托书》填制示范及填制说明 

附件1:考生打印《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操作说明 
  一、如何打印申请表
打印《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考生进入报关员资格考试网后,点击“我要登录”进行登录。登录时仍使用考生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查询”,进入成绩查询页面,即显示如下窗口:
 
按提示点击即进入打印申请表页面。除签名和申请日期两项外,《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上的有关信息均已自动显示,考生按照屏幕提示,清空页眉、页脚后,点击页面上的“打印”按钮()即可直接在A4纸上打印出申请表。
考生在打印的申请表上签名。申请日期则按照考生向海关提出申请的实际日期填写。
注意: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打印《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填制示范及填制说明 

填制示范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人:   李´´           身份证号:11010819770605 ´´´´             
被委托人:   赵´´           身份证号:11020419650607 ´´´´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其它:     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时限: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月 ´´ 日

委 托 人:李´´ 
被委托人:赵´´ 
委托日期:  ´´ 年 ´´ 月´´日 

关于委托权限的填制说明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指《成都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中要求申请时提交的文件。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指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和代为签收上述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其中,法律文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见“中国海关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报关员资格考试”®相关政策法规)第十八条、十九条所述的决定书等。送达回证指海关未当场作出决定,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的回执。   
□其它:指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与双方授权委托有关的其它事宜。如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应在此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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