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执行<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6〕8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7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二)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7、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计量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名称 |
2012年9月15日 |
9:00-11:30 |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
14:00-16:30 |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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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6日 |
9:00-12:00 |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
(一)《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注意事项”和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或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者,获得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者,获得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自收回该证书之日起,当事人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且2012年度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首次报考人员是指除非首次报考人员范畴以外的报考人员。是否成功报考以网上缴费是否成功为标准。具体报名办法如下: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6月11日10:00至6月27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6月11日10:00至6月19日12:00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北京地区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1张,要求格式为.jpg,大小为10-20KB之间。
3、上传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1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
4、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军官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符合报名条件(二)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以上均须原件),于2012年6月18日至19日(9:00-12:00;13:00-16:00)到下列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单位 |
审核点名称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 |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 |
朝阳区金台路 |
65023686 |
5、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2年6月27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9月11日10:00至9月14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