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统一职业技能
鉴定工作的通知
普人社发〔2015〕78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
为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加强规范管理,保证鉴定质量,现将普洱市开展全国统一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职业名称
秘书、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人员、物流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营销师。
二、培训鉴定职业等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三、培训鉴定报名时间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鉴定(高级),全年共安排两次,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10日;2015年9月1日-10日;考试鉴定时间:2015年5月16日-17日;2015年11月21日-22日。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
(二)最高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三张大1寸标准白底彩照(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填写单位和姓名)。
五、培训内容
基础知识和教程(实作);
六、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除秘书采用上机考试外,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皆达80分及以上者为良好,皆达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
七、报名培训鉴定地点
培训地点:普洱市励志职业培训学校(普洱学院),鉴定考试:云南省第199所职业技能鉴定所(普洱学院)。
八、普洱市全国统考报名点咨询
联 系 人:叶 毅
联系电话:2889199,13324992199。
附件.doc:1. 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申报条件
2. 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3. 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4.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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