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人社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省属驻张单位:
现将《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甘财会﹝2014﹞50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1.请各县区严格按《报名条件》组织报名工作,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凡报考高级会计资格的人员需将审核资料报市局经省厅审查确认后方可完成报名,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要予以纠正。
2.我市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生按属地原则网报注册后,持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及交费。
3.我市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6日至25日,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4月2日至26日,节假日除外,无补报时间,逾期不予审查确认。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
二、联系电话及现场确认地址
市本级:8360785(确认地址:市政府政务大厅2楼财政局窗口),山丹县:2731133,民乐县:18993621973,甘州区:8214816,临泽县:5527179,高台县:6622214,肃南县:6122981,县(区)确认地址均在所在财政局会计科(股)。
三、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5月16-19日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12—13日举行。准考证实行网上打印,请考生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初级无纸化网上打印时间为5月1日至15日,中级、高级网上打印时间为9月1日至11日。
四、其他事项及要求
各县(区)要认真负责,严格资格条件审核,提高服务意识,精心做好考试报名的各项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
附件: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甘肃省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甘财会﹝2014﹞50号
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级主管厅(局)财务处、人事处,驻甘有关单位财务处(部)、人事处(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6号),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中级会计资格、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15年9月12日-13日举行。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发《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我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由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核发《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内)成绩合格单》。
申请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须持《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内)成绩合格单》,按照《甘肃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甘人职[2014]54号)规定。向本人工作单位申报,经各市(州)人社局(职改办)、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财政厅进行评审。未设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中央在甘单位,可按规定委托评审,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报省财政厅进行评审。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条件(见附件1)
2.报名办法
(1)我省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预定考试用书。网上报名工作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2)考生自行登录财政部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进行报名,并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由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3)我省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生网报注册后,持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到当地会计考试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交费(兰州市报考人员现场确认后自行网上交费)。
3.我省2015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
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5年1月5日至25日,系统关闭后终止报名(无补报时间)。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5年1月6日至31日,逾期不予审查确认。
中级会计资格、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5年4月1日至26日,报名系统关闭后终止报名(无补报时间)。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5年4月2日至30日,逾期不予审查确认。
(二)资格审查
各市(州)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在上报省会计考试办公室前,人事(职改)部门要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汇总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要予以纠正。
三、考试时间
我省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调整于5月16日-19日分8个批次举行,中级会计资格、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9月12日-13日举行。
四、其他事项及要求
各市(州)会计考办要认真负责,严格资格条件审核,提高服务意识,精心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和考试工作情况。
附件: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
甘肃省 2015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
一、 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一) 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 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4.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 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四条”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 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三) 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四条”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6. 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止报名年度的 12月 31 日 。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 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勤政,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务专业)资格五年以上。
(二) 学历及资历 条件: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 8年以上;
2.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 10年以上;
3.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 20年以上;
4. 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属单位或在森林、矿山、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 25年以上(评审兰外有效、企业有效或单位有效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5. 符合我省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者。专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到报考当年 12 月 31 日 ,先工作后取得学历人员,取得学历前专业工作年限减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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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原茶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