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张家口人力资源局: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报考通知

发表时间:2012/5/24 11:19:2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各县、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职改办,中省直驻张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31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考试于2012年9月8日、9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二、2012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30日至6月20日,河北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三、各单位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6月20日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一式2份(学历证或通过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学位证、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到所在单位报名,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相关内容核实无误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县区报考人员要加盖县区职改办公章)后,于6月20日前到市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和相关免试材料一式2份(学历证、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或通过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四、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客观题)、法学基础知识(客观题)、价格政策法规(客观题)、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客观题)、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主观题)5个科目。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科目设置和作答方式不变。《价格鉴证案例与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六、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8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

七、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问题请与中国价格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10-68033566。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价格鉴证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培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考试报名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报名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附件: 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张家口市职改办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档案号 (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报名序号

姓   名
 
学 历
 
(责任编辑:xll)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各地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庆江苏河北
山西吉林辽宁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内蒙古
河南湖南甘肃广东湖北海南四川云南
贵州广西陕西西藏宁夏新疆青海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