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核时间
资格审核时间定于2016年1月27日至2月4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初审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地、各单位具体组织。对考生的资格初审通过后,请各地、各单位按时间要求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才市场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现场审核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市直、外地驻烟单位及福山区、开发区、牟平区、莱山区、高新区,长岛县,现场审核时间为:1月27日-2月4日;芝罘区、招远市、莱阳市、栖霞市、蓬莱市,现场审核时间为:1月27日-2月1日;莱州市、海阳市、龙口市,现场审核时间为:2月2日—2月4日。
现场审核时应提供的证件(原件)和证明材料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需签字、盖章);
3、应试人员本人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4、报考护理类别的,应提交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原件;报考中级资格应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中专学历参加考试的应提供单位聘书。
5、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应提交该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6、民营医疗机构中的申报人员应提供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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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