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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201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3月8日至4月2日报名

发表时间:2010/1/29 8:53:5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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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3月8日9:00至4月2日17:00截止。

    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本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确认时间和地点:2010年3月8日至4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

    地点:韶关市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办公大楼一楼112室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898676。

    (三)报名确认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和聘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二、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本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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