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对拟取得
2017年度高级(副高)会计师资格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级(副高)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吉财会函[2017]103号)和《吉林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吉财会[2012]73号)规定,吉林省高级(副高)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了考核并组织申报人员答辩,对考核及答辩合格人员进行投票表决,确定方宇心等180人拟取得高级(副高)会计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我厅受理实名电话或信函。联系电话88550932。
公示日自2017年4月24日起至4月30日止。
附件:2017年拟取得高级(副高)会计师资格人员名单
吉林省财政厅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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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