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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社局:2014年三支一扶第三次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和体检公告

发表时间:2014/8/8 17:24:4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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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九江市“三支一扶”第三次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和体检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26号)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笔试入闱和第一、二次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和体检工作。现根据前期工作中放弃审查及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情况,按考生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考生,招募岗位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闱。

2014年九江市“三支一扶”第二次递补人员名单
序号第二次递补人员姓名岗位名称准考证号分数排名
1左津瑞昌市扶贫(本科)1010491392375.4519
2刘真惠彭泽县支教(文科)1010496171460.314
3柯婵婵彭泽县支教(文科)1010491032658.815
4骆燕红彭泽县支教(理科)1010491511554.718
5包正盛彭泽县支教(理科)101049317275319
6欧阳潇彭泽县支农1010492211270.756
7吕栋庐山区支教(文科、师范类本科)1010491492268.259
8刘南茜湖口县支教(理科)1010496212548.45
9周燕红湖口县支教(体育)1010494061645.453
10曹小波都昌县支教(文科)1010491321962.4519
11沈伟伟都昌县支教(文科)1010492080562.420
12陈代都昌县支教(文科)1010494032062.420
13俞思丝都昌县支教(理科)1010494240462.319
14程文兰都昌县支教(理科)1010493181861.9520
15柯孟芳九江县支教(文科、本科)1010494161560.716
16郑丽萍九江县支教(文科、本科)1010492120459.9518
17钱模浪星子县支教(理科)1010491442459.457
18张晓媚星子县支教(音乐)1010491232740.056
19付伊瑄星子县支教(美术)1010491051553.96
20熊菲德安县支教(理科)1010491062455.3516
21张春宇德安县支教(理科)1010494172054.1517
22刘源长武宁县支农1010496122565.0512
23黄郭樱子武宁县支农1010491012564.213
24刘耀华武宁县支医(西医临床1010494271055.756
25韩传龙九江开发区支教(数学)1010495080769.156
26余秋明修水县扶贫(本科,限修水县户籍)1010491292171.926
27徐瑶修水县扶贫(本科,限修水县户籍)1010496041471.7527
28胡梦新修水县扶贫(本科,限修水县户籍)1010496272971.7527
29孙丹丹共青城市支教(美术)1010494190446.754

请以上递补入闱人员由本人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请尽量正反复印在一张纸)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本人人事档案(如需开具调档函请提前到现场审查点开具调档介绍信);

2、支教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定向招募岗位(限定户籍的)的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户籍证明;报考修水县护理学类的还需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

3、自行下载附件《2014年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登记表》(一式四份,正反打印),填好相关内容,2014年应届生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历届生由“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盖章同意。

因“三支一扶”工作上岗时间要求,此次递补后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网上递补。本人如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责任自负,取消招募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8月14日上午8:30至12: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浔阳东路89号,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

体检时间:2014年8月15日(具体事宜如下)

1、体检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递补考生

2、体检集中时间和地点:2014年8月15日(周五)上午7:30,九江市沃尔玛广场集中。

3、体检项目与标准

体检项目与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要求身体符合条件并能适应“三支一扶”岗位实际需要。

4、体检有关事项

合格考生体检结果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予以公布。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提出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考生注意的事项

(1)体检考生须于8月15日(周五)上午7:30之前空腹到达体检集中地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日之前请尽量不要饮酒、注意休息,体检当日早上不要饮水、不要进餐)

(2)每位体检考生须带好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书写笔、近期免冠照片(与登记表上的照片同底)一张及体检费230元。

(3)体检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在本市范围内报考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8584447

附件下载:2014年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登记表.doc(一式四份,正反打印).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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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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