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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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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3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与建设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试卷满分合格标准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110 66

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160 96

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110 66

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120 72

二、请各地在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述标准对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复核,并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将统计结果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20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将作为发放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二○○三年十二月三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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