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综合阶段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已通过2012年度专业阶段六科考试并已生成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的考生和已通过综合阶段考试并已生成综合阶段合格证号的考生,请于2013年2月1日-2月22日期间到高新区天益街北巷4号10楼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培训部领取合格证书。领取合格证书请注意以下事项:
1、领证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合格证只能由本人领取,他人不得代领。领证时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2012年度成绩单(在http://cpaexam.cicpa.org.cn/网站“CPA考试成绩查询”内查询并打印)。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注册会计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注册会计师培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准考证打印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四川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月31日
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