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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注册税务师报名条件

发表时间:2014/3/5 15:25:4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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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将于6月14、15日举行。根据《2014年北京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通知》,北京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5日至11日,2014年北京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条件详情如下: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3.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6.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

1.免试1个科目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1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

2.免试3个科目条件

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是指在税务代理机构直接从事代理业务工作以及在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从事业务工作;“从事税收工作”是指在税务部门或其它单位直接从事税收业务工作。“从事经济、法律工作”、“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从事税收工作”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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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vst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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